山东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
申请条件:
1、有不少于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服务场所;
2、有4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或者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职业中介专职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的,需要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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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2 |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表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3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4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
5 | 专职工作人员从业的有效证件及劳动合同等关联的材料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
6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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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场勘验 | 2工作日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二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少于20万元的开办资金(其中备用金不少于10万元);(二)有不少于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服务场所;(三)有4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或者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职业中介专职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