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系统进行了系统更新(以下简称ITS系统),ITS系统上云系统了,上云后暂不支持税务端发起后台批扣操作,因此扣缴义务人在申报完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后需要自行发起扣款!
扣缴义务人自行发起扣款!扣缴义务人自行发起扣款!扣缴义务人自行发起扣款!重要的事情需要说三遍!!!
那么在ITS系统中如何操作扣款呢?
税款缴纳模块如下图所示,扣缴义务人根据系统提示操作(由于此处无实际扣缴单位信息,请各扣缴义务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操作即可):
1、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发送成功后,点击客户端左侧菜单栏“税款缴纳—三方协议缴税”,选中对应需要税款缴纳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
2、若企业未与税局、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可以选择税款缴纳-银行端查询缴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并携带此凭证前往商业银行网点完成税款缴纳。
另外提醒:若选择行端查询缴税的方式的,请及时前往银行缴纳税款,避免逾期。
同样受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系统上云系统影响,目前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暂不能实现有关缴款凭证的打印,也就是我们之前在“地方税费电子缴款凭证打印”模块中打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款凭证目前也不支持打印了,若需要目前扣缴义务人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款凭证打印业务,非常抱歉!目前已向税务总局反应了该情况,期待下一次的更新。